在德国各类学校任教,必须有所需要的教师任教资格。各类教师都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凡中小学教师除了在相应的学校毕业外,如师范院校,还要通过国家考试。高等院校教授几乎没有不是完成博士学位的。要想在大学任教,一般是在完成博士学位的基础上,再完成教授任教资格考试,这是完成博士学位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完成教授任教资格考试以后,就具备了在高等院校任教的资格。若某高校有教授位置空缺,则可应聘担任教授。若没有空位置应聘教授,而是在其他教授手下应聘担任教师,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只能被称之为私人讲师(PRIVATDOZENT直译为私人讲师,相当于副教授,德国没有副教授这一职称)。获得任教授资格者,在应聘教授职位时,不得在原来读博士学位和获得任教授资格的单位任教授,必须到其他高校去应聘。也可以理解为避免在本校任教是“近亲”繁殖的缘故吧。 德国为了发挥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的聪明才智设立了初等教授职位(JUNIORPROFESSUR)。30岁青年学者可作为初等教授受聘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促进青年学者的成长,为教学和科研培养新生力量。 以上就是“在德国教师任教资格”的相关介绍,如果您想更深入的了解并有学习“德语培训“课程的计划,请直接点击右侧在线咨询,预约免费试听,网络预约还有更多惊喜。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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