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兰西这片5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这个曾为世人提出了“平等、自由、博爱”的启蒙主义思想的国度里,在这个曾用其谮狂、想象、异化的笔触开掘了现代派艺术先河的环境中,我们也许很难想象,作为资本主义中枢神经和现代社会运转核心的商业概念及商人却曾遭受过冷遇和压制。在16、17世纪,法国人对商人的蔑视曾成为整个法兰西道德观念的主要特征。 17世纪初的著名法学家卢瓦索在他的著作《论社会等级和普通尊严》一书中把“资产者”(商人)归入了第三等级的末流行列,依照他的描述,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确定了自己应有的位置。从前面的引文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位法学家对商人的看法是何等睿智和富有预见性。
然而在这两个世纪中,法国商人所追逐的一直是在利益前提下的名誉,由于普遍没有社会地位,商人梦想的是依靠经济实力获得贵族的名号,这样可以使自己“名正言顺”地牟求利益。所以法王亨利四世的首席侍从、法国贸易总监巴泰勒米·德·拉弗马在1601年写道:“如果世界上存在蔑视的话,那就是对商人的蔑视。”在整个17世纪,这种道德观念,一直主宰着法国,而没有发生过丝毫的变化。
在这样的逆境下,商人不可能有心境去刻意塑造自身的形象。在法兰西高卢时代(公元6世纪至9世纪),商人是那些成帮结伙来往于高卢地区和东方的小贩,带着地中海沿岸的橄榄油或巴黎织匠的蕾丝花边去换取东方的香料和首饰;在十字军东征时(12世纪至13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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