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名词是仅次子动词的重要词类,占德语词汇的一半以上,表示客观存在的人、生物及事物,也可指行为、状态、特征和关系及非感官所能察觉的抽象概念。 德语名词有性、数、格之别,名词前通常带有冠词,名词变格(包括数和格的变化)时前置冠词也得按有关规则变化。书写时,名词个字母大写,这也是德语的特点之一。名词在句中可作主语、表语、宾语、定语、状语及同位语。
按词义,德语名词可分为具体名词及抽象名词
具体名词包括;
1)专有名词
2)种类名词
3)集合名词
4)物质名词
集合名词和物质名词只有单数,无复数形式。抽象名词表示抽象概念,非感官所察觉的现象、特征、特性等包括:
1)特性名称 2)过程名称 3)状态名称 4)度量衡名称
抽象名词和具体名词之间有时无绝对界限。有些铂象名词也可作具体名词.句中Welt为抽象名词,而在词组der Frieden der Welt(世界和平)
中,welt为具体名词。反之,有时具体名词也可用作抽象名词:der Grund意为地基,转义意为原因。作前者解释时为具体名词,作后者理解时为抽象名词,又如das AItertüm(古代)是抽象名词,但die Altertümer(复数)作“古物”解释时成了具体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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