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德语的人称代词是表示或代替人或物的,有性、数、格的变化,因此用法就受到限制,汉语则大为不同。另外,德语每个句子一般都要有主语和谓语,而汉语在承接上文的情况下有时可省略主语,因此德语中代词的使用远较汉语为多,翻译时必须注意掌握这一特点。
德语代词用得多,其好处是清楚严谨;汉语中代词用得少,其好处是简练经济。根据这一特点,在翻译时应按上下文来决定代词的译法。一般有下列几种处理方法:
一、仍译为代词
德语代词一般仍应译为代词。德语人称代词单数第三人称有性的区别,但语法性属和自然性属往往不一致,复数第三人称不分性别。汉语代词第三人称的单复数都分性别,并且一般按照自然性属,翻译时就要注意。 此外,有时也可根据上下文变换原来所代的单复数。
二、译成相应的名词
为了明确代词所代的事物,避免产生误解,有些代词必须还原,译为原来所代的名词。特别是当两个同样的代词同时在一句中出现时,可把其中一个改译成名词。此外,当译文中代词离上文提到的人称相隔很远的时候,也可把代词还原成名词。
三、省略不译
按汉语语法习惯,如前句中已有主语,后句仍为同一主语时,后句中的主语可以省略。 同样,如果代词在句中的地位不十分重要,不译也完全明白,就可以省略不译,以免译文累赘。
四、译成其他字样,如“其”、“自己的”、“本身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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