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管理有以下特征。 1.部门负责制
日本企业是集体履行职能,而不是个人履行职能。其职能、权限和责任层层分解,终落实到基层的部门。基层部门管理者掌握了工作部署、员工职务调整、教育训练、人事考核等方面很大的权力。
2.终身雇佣制
日本员工从学校毕业受雇于一家企业后,若无特殊原因,将在该企业干到退休。企业要对员工长期负责,从工作到生活,从本人到家属都要关照,在不出现特殊情况时不解雇职工。日本公司遇到危机时首先是从社长开始削减工资,与员工共渡难关。
法律限制行业内相互挖人,从而使劳动者缺少另谋职业的机会。而且,法律严禁随意解雇职工,即使情况允许解雇,也必须符合一系列苛刻的条件,包括支付一大笔令雇主难以承受的补偿金,从而使解雇职工事实上难以发生。
员工因为有了终身雇佣的保障,也会努力效忠企业,两者相互依存。在日本,“跳槽的员工不是好员工”几乎成了企业和员工的一种基本理念。如此一来,企业不必担心人才、技术外流,可放心大胆地把钱花在员工身上。天长日久,这些投资又会成倍地收回。
当然,终身雇佣制并没有覆盖到所有员工,主要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从事生产、管理、技术方面的骨干员工,享受终身雇佣制的员工占日本全部员工数的20%~30%。
3.年功序列工资制
它是依据员工的年龄、工龄、学历、职务等确定其工资的制度。年功指年龄和在该企业任职的工龄,序列指不同的等级。
它以资历(工龄)作为提薪和晋升的基本依据,意味着职工变换劳动单位要付出沉重代价,因为即使别的企业容纳了他,也还得从低一级干起,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而长年连续工作、与企业生死相依则可获得丰厚报酬。
4.按企业组织工会
日本企业工会成员仅限于课长以下的职工,一旦晋升为课长,就不再是工会的成员。日本企业工会的主要作用表现是:与资方商议职工福利、工资待遇、生产条件等问题,监督财务状况,以防止经营者滥用职权损害职工的利益。
日本民族渗透着一种特殊的家庭意识,这种家庭式温情就使工会的目标与管理者的目标一致了。通过工会,把劳资关系改造为家族内部关系,把企业化为一个家族,家族的兴衰关系到每个家庭成员,所以每个成员都会为了家族的荣誉和兴盛而战。企业内的各种矛盾也都通过工会在内部解决。管理者也通过工会形式进行“感情投资”,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都熟悉每个职工的情况,亲自参加职工家里的红白喜事。企业还经常组织运动会、联欢会、纳凉会、恳谈会、野餐会和外出旅游等,不仅职工本人参加,职工家属也应邀参加。
日本的工会促进了企业的团结。日本工人运动的一位领袖说:日本企业主好比是父亲,工会好比是母亲,中层干部好比是小舅子,职工则是能挣钱的儿子。所以,日本企业是一个超稳定的组织。国际经营管理界有一种说法:日本的本事就是将企业办得像一个家庭。其中工会功不可没。
5.集体决策
日本企业的决策是集体决策制度。高层将有待决策的问题向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将意见自下而上地逐级上报。高层在尽可能采纳大多数的意见后作出终决策。这种决策周期很长,但保证了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高度一致,能够加速执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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